但其實講白了,也不過就是一味的強行逼使員工,在薪水收入實際是減少的情況下,而被公司、企業(yè)苛求的卻更多。
在國內的出版界,有一家頗有度的公司,其作風一直讓大家所津津樂道:公司的老板,每當下班時間一到(打鐘),馬上關燈趕員工下班出門;而新人去報到的ABC天,常都會帶著傳統(tǒng)的觀念,認為下班馬上走人,會讓主管留下不好的印象…。
結果ABC天,下班時間一到,在還沒搞清楚情況時,馬上就被下馬威,到了第二天上班時就知道了:一定要在下班打鐘之前把工作完成。
在今天,國內的公司、企業(yè)等…,卻出現了一種像傳染病一樣的離奇現象:在沒有實際的訂單、出貨量,或其它任何方面的實質工作內容的需求時,或者每當員工趕完一件工作,卻又再被雞蛋里挑骨頭、挑三撿四(或者甚至干脆外行管內行)。
而造成員工在今天這樣的情況下,比起在過去還沒發(fā)生金融風暴的日子里,更是被浪費掉了更多的時間才能下班回家。
如此一來,公司、企業(yè)本身,在下班后所消耗、浪費的那些沒有必要的用水、用電,難道就不用計費了嗎?
也許有的公司,是可笑到以自我欺騙的方式,實際上是以大幅增加內耗的事實,來創(chuàng)造一個讓公司“看起來”還是很忙的假象。
不妨深入的思考一下,是上述出版業(yè)界公司的作法,在不浪費勞資雙方時間,也不去無謂的多浪費公司成本的情況下,在下班之前把工作完成,才是實質的責任制;還是目前許多公司、企業(yè),通病式自我欺騙的盲目作法,才叫做“責任制”呢?
不妨回想一下,平常在購物的時候,是只要選擇外表或外型好看、漂亮,或者只是包裝盒子上的圖案、花色好看、漂亮就可以;還是要選擇它的功能或實用性、耐用程度比較重要呢?
若是包裝外盒的圖案過于花俏或精美的話,廠商是把心思用在產品的本身,還是只是把心思全用在外盒包裝圖案的設計上?而一個把產品本身性能等方面視為重點的廠商,還會有多少時間、精神,去把心思放在包裝外盒的圖案上呢?
在平常如果長期都沒有按照應有的作息時間生活、適度的調息,卻一直都長時間在過量負荷的情況下,時日一久,誰也不能保證是否會發(fā)生過勞現象,或是造成其它任何方面的健康問題等隱憂。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一條橡皮筋,長期以來都是一直處于被撐開到jixian的情況下;到了哪一天,真的要用來作為競賽游戲等彈射用途時,可想而知,這條橡皮筋,必然就發(fā)揮不了什么作用了,就算是拿去作包裝封口或捆綁少量的物品時,恐怕也是派不上用場。
同樣的,如果長期一直都讓員工在過量承受沒有必要負荷的情況下,時日一久,假設在同業(yè)競爭的情況下,員工即使有著其或獨門的技巧,但員工縱使想要發(fā)揮能力予以展現時,卻恐怕也沒有足夠的體力與精神能與之抗衡了。
在員工的工作量無厘頭的暴增下,沒能在下班時間正常下班,而且薪水收入卻也同時實質減少的今天,必然也就引發(fā)了一連串骨牌效應的社會問題。
薪水收入實質減少,ABC直接的就造成結了婚也不敢生育小孩,如果孩子已經出生,也會因為不能正常下班,造成該要照顧幼兒的時間被剝奪了。
在公司、企業(yè)單位的臺面下,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的“35歲條款”。在應該正常下班的時間卻被剝奪,甚至連周六、周日,應該要讓員工休息的日子,也都強行制造各種名目、藉口、理由…,迫使員工幾乎24小時全年無休的上班工作。
試想一下,就連該要正常休假的日子都被強行剝奪時,未婚男女如何能有正常兩性關系的交往、互動,以致結婚孕育和生育后代的時程一再延遲。
如果上班族的未婚男女就連互相認識的機會、時間都沒有,在長久時日下來,一個、社會,一旦變成了一個稿齡化社會,而且又再漸漸的進入到超稿齡社會的話,這個社會還不夠嚴重嗎?
一旦一個、社會,真的進入所謂超稿齡的社會,“35歲條款”是否還能被公司、企業(yè)單位所堅持?
在過去,國內大約在1995年期間,竟然開始出現了從南洋地區(qū)“進口”郵購新娘,其業(yè)者的心態(tài)或目地,雖已無從知曉;但是到了2012年的今天,卻竟然在國內成了合法的普遍現象!
今天“少子化”和“郵購的外族通婚”已成為普遍化的現象,而公司、企事業(yè)單位,每每在妄想著掌控員工一切的同時,是否也該想想,當你自以為掌控著員工一切的時候,當你自己的十只手指頭,牢牢的控制住員工一切的同時,你自己的十只手指頭,是否也失去了你自己原本所應有的自由呢?@(此文之內容為作者個人之觀點,不代表大紀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