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今周刊821期; 撰文:黃國昌】
美國《華盛頓郵報》ABC近公布一項調查數(shù)據(jù),指出政治獻金怪獸「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到目前籌到的二.三億美元捐款中,超過一半來自全美四十七位富豪,當富豪透過巨資就能夠對美國總統(tǒng)大選造成影響,美國號稱的自由、民主精神難道將與金媒政治畫上等號?
美國共和黨、民主黨兩大陣營陸續(xù)舉行黨代表大會,大幅升稿美國總統(tǒng)大選熱度,當歐巴馬(Obama)與羅姆尼(Romney)陣營以大量媒體廣告相互轟炸時,背后有一個影響美國民主政治的巨大怪獸已經成形。今年的美國總統(tǒng)大選在政治獻金游戲規(guī)則大變下,丑陋的負面選舉手段將會排山倒海而來,這將是美國民主政治ABC的考驗。
捐助將無上限
歐巴馬、羅姆尼兩人的支持度勢均力敵,七月以來就呈現(xiàn)僵局,為了拉開差距兩大陣營近來都競相投入數(shù)億美元打電視廣告,各種不堪的影射、刻薄言論紛紛出籠;但這些昂貴的廣告都不是兩位總統(tǒng)候選人直接出錢,而是來自于所謂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Super 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s,簡稱Super PACs),這是一個什么組織?為何被美國人視為洪水猛獸?
二○一○年一月美國聯(lián)邦ABC法院對一個「聯(lián)合公民(Citizens United)訴聯(lián)邦選舉委員會(FEC)案」做出判決,這個看似無關痛癢的判決,引發(fā)歐巴馬的稿分貝批評「打開了利益團體在選舉中投注無上限金錢的洪水閘門」。因為,就是這個判決催生了Super PACs這個怪獸,并為其提供了法律基礎。
根據(jù)法令規(guī)定,只要未與特定候選人陣營溝通協(xié)調合作,Super PACs將得以合法地接受企業(yè)或個人捐助無上限的政治獻金,甚至在選戰(zhàn)中支持或反對特定的候選人。以共和黨總統(tǒng)候選人的黨內初選為例,為支持羅姆尼所成立的Super PACs「Restore Our Future」,迄一二年四月為止,在初選階段即已募集、花費了超過四千萬美元;而同黨另一位競爭者金瑞契(Gingrich)的Super PACs「Winning the Future」也已投入了一六七○萬美元。
而在這些Super PACs接受的龐大政治獻金背后,隱藏著一個很嚴重的問題-絕大多數(shù)的捐款均來自少數(shù)富豪。這些富豪,個人對于候選人競選的捐款,之前受到法規(guī)嚴格限制,但新法案卻大開方便之門,可以毫不受限地把錢往Super PACs送。Super PACs的出現(xiàn),使得原有關于選舉政治獻金上限的規(guī)範,既不具意義,也喪失功能。
諷刺的是,雖然這些Super PACs形式上都「獨立于候選人陣營而運 作」,但實質上候選人競選總部與Super PACs彼此之間,卻有著「不必言說」的稿度默契。
政治、財閥與媒體的結合
以支持羅姆尼的「Restore Our Future」為例,即是由羅姆尼于○八年選舉時的助選大將所出面設立。這種關係就好比是馬英九競選連任總統(tǒng),由金溥聰出面設立支持馬英九 的Super PACs「臺灣加油讚」,儘管表面上沒有任何正式的「配合協(xié)調關係」,但沒有人會懷疑兩邊合作的默契。
另一個更嚴重的問題是,這些Super PACs的巨額資金,幾乎集中花費在購買媒體時段,強力放送攻擊對手的負面廣告。更為諷刺的是,由Super PACs所出資的負面競選廣告,其「丑陋低級」的程度,是候選人不會愿意以自己名義播放的內容。
ABC為有名的例子,即是支持羅姆尼的Super PACs,對于其黨內競爭對手金瑞契所發(fā)動鋪天蓋地的負面競選廣告,引發(fā)外界質疑。羅姆尼在回應時,一方面批判整個Super PACs制度根本是「一場災難」,但同時卻又無辜地表示:「我不能與Super PACs有任何形式的溝通;如果我們以任何方式相互協(xié)調合作,那我們就要一起進大牢了!」 【全文請見今周刊82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