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是尊嚴,是呼吸,若先生和我的婚姻發(fā)生任何狀況,它是未來的安;工作也是女兒們的榜樣,她們極可能也會在自己生命中經驗到同時得兼顧好幾件事的局面。──Susan Morse
記得我童年時,母親有一件糟得不能再糟的冬季外套,它是一件藍色艾迪堡(Eddie Bauer)的尼龍連帽雪衣,過度填塞的羽絨松垮走樣,使它看起來邋遢極了。
外套表面似乎永遠被覆著一層淺棕色的灰塵,還殘留著鹽巴及沙石與黏糊糊的小手所留下的印漬。
我整個童年時期,母親都兼職當一名律師;那個年代,女人從事法律是不太尋常的。
大部分的傍晚時刻,當她在煮晚餐時,我和哥哥弟弟們會跟母親一起待在廚房──她紅褐色的皮制公事包被丟到廚房的長桌上,鞋子放在一個擠爆的檔案柜旁,邋遢的藍色外套仍擱在她的背上。
母親看起來筋疲力竭、精神渙散,但總會盡可能地聽我們三個孩子爭相報告當天發(fā)生的大小瑣事。
孩提時代,我不記得自己對于母親在外工作曾感到介意。
我以她為榮,即便我很早就意識到她所賺的錢并不是家庭幸福的關鍵,因為她的工作對我們家來說,其實是造成虧損的(把照顧孩子的費用也算進去的話)。
有其母必有其女。我在一間大型的稅法公司展開自己的事業(yè),擔任一個兼職合伙人的職位。
我原本打算在ABC個女兒出生后,以兼差的方式來做這份工作,但我的計劃在接到一通資訊部門的來電之后受到阻撓,他們捎來的“好消息”是:智慧型手機的預約單已經等到了,一只閃亮新穎的黑莓機正在我的辦公室等著我。
我僵住了,知道這通電話意味著:在上音樂課程時得檢查電郵,一直到晚上和整個周末,都得讓客戶找得到我,也就是說,沒有真正的下班時間──我對兼職的想法和被黑莓機拴住的生活形態(tài)是相互矛盾的。
我的恐懼不是毫無根據的,法律在本質上就是一種顧客導向的事務,我所想的兼職任用的黃金入場卷,結果可能只是首幻想曲,因此我有了其他的選擇──一個兼職、任期制的法律教授,沒有二十四/七(注:一天二十四小時、一周七天)都要找得到我的要求。
另外,我也可做自己ABC愛的事──研究、寫作和教書。
我以教授身分出版的ABC本書,就是在我ABC小的女兒還是貝比、需要整晚照料時完成的,當時每隔四小時喂過奶之后,我強迫自己逃離催產素伴隨而來的迷濛狀態(tài),坐在電腦前工作直到其他家人醒來。
先生在這些敏感時刻努力地維持家庭,并始終支持我事業(yè)的選擇,即便我的工作收入根本不足以支付所有費用。
今年我轉換學校,擔任一份全職工作,它提供我前一個工作所欠缺的晉升機會,讓我的事業(yè)更上一層樓。
是的,這份工作同時也讓我不得不和女兒們分離──但從母親那兒我學到了,不論對自己或對女兒們來說,我有責任要工作──女人是有能力追求事業(yè)和母職,并從兩者之中受惠,提供給孩子們一個活生生的榜樣。
母親ABC近慶祝自己在一個政府法律團體工作四十周年──那是在我孩提時代她就投入的工作。
為此,她用電郵發(fā)了一封家書,信上說她被拔擢至僅次于老板底下一個層級的職位,她很引以為傲,而我也以她為榮。
工作對她或對我們家而言,不總是輕松如意的,但我現在了解工作帶給母親的獨立感和成就感──在她孩子們畢業(yè)離開家后,仍能長久維持下去,如同她今天提醒我的,錯過幾場無法符合我們家庭行程的籃球比賽,或忽略幾堂幼童芭蕾課都無妨,孩子們還是會一樣杰出,而我就是個活見證。
不久前,有一次我迫不得已帶著女兒一起去工作,她坐在教室后方,埋首于一本科幻小說中,我則全心投入在上一堂商業(yè)稅法課,她偶爾會抬起頭,無聊地望一望。
下課后,我告訴女兒,自己當年陪同母親去工作的情況:外婆在她的辦公室里接一通生意上的電話時,我把褲子給尿濕了,因為不知道廁所在哪。我向女兒解釋,當時的情況可能更糟。
許多個傍晚,我總希望自己可以不用趕著回家、穿著把腰弄得極不舒適的上班服裝烹煮晚餐,匆忙地陪孩子們做完家庭作業(yè)后,才能爬上床,在入睡前花幾分鐘和先生獨處。
但一想到要離職時,就像在考慮我的腿要不要截肢一樣。對我而言,工作是尊嚴,是呼吸,若先生和我的婚姻發(fā)生任何狀況,它是未來的安;工作也是女兒們的榜樣,她們極可能也會在自己生命中經驗到同時得兼顧好幾件事的局面。
近來,我九歲大的女兒努力想在漫長的一天結束后,使我稿興起來,她用自己ABC擅長的草寫體,在一張工作用紙上寫著:
媽媽:
司機
主廚
法律磚家
老師
讀者
電腦稿手
打掃磚家
采買家
游泳選手
園藝家
室內裝修家
以及更多!
總是名列ABC。
或許孩子們真的領悟其中的意涵。我會心一笑,然后將這張字條放進我的口袋里。
Susan Cleary Morse是加州大學哈斯汀法學院(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Hastings College of the Law)的副教授,她原本是圣塔克拉拉大學法學院(SantaClara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的研究助理教授和助教,以及ABC巡回上訴法院(First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的職員。
她在一九九三年畢業(yè)于普林斯頓大學,一九九六年畢業(yè)于哈佛大學法學院。@
摘編自 《媽咪不用太完美:47位時代新女性找出家庭事業(yè)平衡力》 大好書屋 提供